教学科 |
作者:admin 日期:2013-3-25 6:41:39 文章来源:办公室 |
1.制(修)订教学研究、管理、改革等有关文件,并督促实施。 2.负责组织校级、省级、国家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、评审、推荐、中期跟踪建设、检查、验收等工作。 3. 负责组织申报、推荐省级、国家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与各级各类评估专家工作。 4.负责组织制(修)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。 5. 负责课程归口管理工作,以及新增课程、全校开放选修课的申报与论证工作。 6.负责组织学院专业设置申报论证工作; 7. 负责组织新增专业学位授予评估工作。 8.负责院、部教学秘书培训和指导工作。 9.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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