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做好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|
日期:2018-5-29 15:13:30 文章来源:高教研究室 |
各有关课题负责人: 根据《关于做好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研究结项工作的通知》(冀高教学会[2018]1号),现就有关结项工作通知如下: 一、结项范围 2015、2017年度立项的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。 二、申请结项条件 1.已经完成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; 2.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,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。 三、提交材料要求 (一)纸质版材料: 1.封面(见附件1); 2.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7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结题报告书(见附件2); 3.立项申请书; 4.研究成果复印件(论文复印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、论文、封底;著作复印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、封底); 5.成果的社会反响材料复印件; 6.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7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执行变更情况申请表(见附件3); 7.研究成果原件和成果社会反响材料原件。 注:上述材料(1--6)统一装订后报送一式4份。(按统一格式装订,A4纸打印,左侧平订,封面加厚,不得用塑料软皮夹装订材料)。 (二)电子版材料 1.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7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结题报告书; 2.研究成果电子版(著作提交内容简介电子版); 3.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7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(见附件4)。 注:电子版打包后,标明单位、作者姓名。 四、提交时间 结项材料于2018年6月1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一办219,电子版发送至jmgjyj@126.com。 五、其他 需申请延期结项的请填写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于2018年6月1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一办219。 附件: 1.封面 2.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7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结题报告书 3.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7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执行变更情况申请表 4.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7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 5.关于做好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研究结项工作的通知(冀高教学会[2018]1号)
教务处 2018年5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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